從劉宗周密黃宗羲:浙東學術在明末清初的發展
作者:李立平易近
來源:《云南師范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0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四月十八日丙午
耶穌2016年5月24日
浙東學術自明儒王守仁首揭知己之學,其主旨多與程朱學派分歧。明末蕺山劉宗周,本知己而倡慎獨,“王門下惟蕺山一派獨盛,學風已漸趨健實。”[1]但是,自劉宗周卒后,浙東學術卻經歷了一場學術危機。這一危機既有來自于內部劉宗周諸門生間的分化[2],又有來自于內部“尊朱斥王”學風的挑戰。本文即以劉宗周“慎獨”學說的產生、演變與流傳為線索,結合明末清初佈景下的社會、思惟與學術間的互動關系,通過考核浙東學術從劉宗周密黃宗羲的這一傳衍過程,探討浙東學術在明末清初得以一脈相傳的內交流在原因,提醒其舞蹈教室在明清之際學術思惟史上的主要影響。
一、劉宗周對道統的追溯與“慎獨”的提出
慎獨學說是劉宗周平生治學的主旨地點:“師長教師之學,以慎獨為宗。儒者人人言慎獨,唯師長教師始得其真。”[3]雖然“慎獨”一詞并不是劉宗周所獨創,但他卻對其進行了新的闡釋,構成了有體系的學說。劉宗周慎獨學說實際上有一個產生和演變的過程,這與劉宗周所處的時代環境親密相關。追溯其源,則始于明萬歷年間“群小”亂政的社會現實。
劉宗周(1578-1645),字起東,號念臺,浙山河陰(今浙江紹興)人。明萬歷二十九年(1601)三月,應禮部會試。通籍后,丁母憂,共享空間守制家居。兩年后,與德清許孚遠相識,投門其下。宗周“自此勵志圣賢之學,謂進道莫如敬,從整齊嚴肅進”。[4]萬歷三十二年(1604),至京師,授行人司行人,“師長教師謝一切造請,鼓篋遍讀”。[5]然其時沈一貫擅權,與錢夢泉朋比亂政,宗周不甘與之合流,請告歸鄉。萬歷三十九年(1611),當權者欲啟用名人參政,由是宗周得薦,復原官。
明萬歷四十年(1612)蒲月,顧憲成卒,朝中攻東林講學之風復起。東林黨執政中處境愈艱。當時明神宗不睬朝政,“日溺于太監宮妾之近”[6]。宗周目擊“治統”亂于“君子”,于萬歷四十一年(1613)十月,上《修改學以淑人心以培國家元氣疏》,其子劉汋曰:“師長教師是疏逆睹東林后日之弊,而為之砭,要以化偏黨而歸蕩平。藉令謀國有人,早為消弭,崔、魏之禍,可以不作。”[7]但是,事與愿違,南京山西道御史孫光裕攻宗周,謂其顛卻是非,有袒護東林諸公之嫌,宗周不得不辭官歸里。
劉宗周對晚明朝政之腐敗感同身受,將之歸咎于學術之未明:“竊見近日世道交喪,黨論方興,其病乃在學術未明。”[8]他在萬歷四十二年(16舞蹈場地14)的《與周生書》中進一個步驟論道:“惟是學不進、德不修,快取容足之有地,而亡其所為六合立心、生平易近立命之血脈,于世道人心又何當焉?此不佞之所惓惓而不容自已也。昔韓退之中廢,作《進學解》以自勵,遂成名儒,其吾儕本日之謂乎?”[9]劉宗周是時以韓愈相勖,頗值玩味。韓愈構建了由堯、舜、禹傳道于周公,周公傳道于孔子、孟子的儒家傳道譜系,并以“學所以為道”的精力價值對后世影響深遠。
劉宗周對“道統”的認識與韓愈有不謀而合之處。他曾追溯“道統”之源云:“臣聞古之帝王,道統與治統合而為一,故世教明而人心正,全國之所以久安長治也。及其衰也,孔、孟不得已而分道統之任,亦惟是徒托空言,以留人心之一線,而功顧在萬世。”[10]足見其已認識到“道統”對于拯救明末社會“治統”之亂的意義。故其將“以學濟世”的盼望依靠在孔孟之學上。孔孟之學的思緒是從“內圣之學”向“外王之學”的推衍,因此宗周特別重視對孔孟“內圣之學”的建構。為此,他提出了“正人之學”:“正人之學,言行交修罷了。孔門屢屢言之曰‘不敢不勉,有余不敢盡’。‘不敢’二字,多麼慎著!真是戰兢惕厲心法。”[11]將“敬”與“慎”看作是正人之學的兩個主要原因。又進而從《年夜學》、《中庸》二書中加以斟酌凝練,認為:“圣學要旨攝進在低廉甜頭,即《年夜》、《中》之旨攝進在慎獨,更不說知、說行。”[12]“慎獨”成為圣學心法的需要修養。
天啟元年(1621),劉宗周重被升引,授官禮部。但不久他見婦寺專權日甚,黨禍將興,于是慨然辭官,歸里講學。天啟五年(1625),宗周在蕺山解吟軒講學,“痛言世道之禍,釀于人心,而人心之惡,以不學而進。本日理會此事,正欲明人心之本然之善;改日庶不至兇于爾國,害于爾家”[13]。解吟軒講學每月一會,“每會必令學瑜伽場地者收斂身心,使根柢凝定,為進道之基”[14]。天啟六年(1625),又攜子課讀于韓山草堂,“專用慎獨之功,謂獨只在靜存,靜時不得力,動時若何用功夫?”[15]對此,其子劉汋曰:“先儒以慎獨為省檢之功,師長教師以慎獨為存養之功。”[16]
是時宗周將“靜存”引進慎獨之學中,在其看來,作為性體的“獨”,是“莫見莫顯,是思慮未起,鬼神莫知時”教學場地[17],因此是純然至善的。而“慎獨”實際上就是以“靜存”的修養立人道之“善”,從而以“善”來拯救社會上世道人心的衰敗。
當時有士人對劉宗周以慎獨為存養之功的觀點有所質疑。據姚名達《劉宗周年譜》天啟六年條載,有士人問宗周曰:“慎獨專屬之靜存,則動時功夫果全無功否?”宗周答曰:“如樹木有根,方有枝葉。栽培澆灌,功夫都在根上用,枝葉上若何著得一毫?如靜存不得力,才喜才怒時便會走作,此時若何用功夫?”[18]可見,是時宗周主張以“靜存”統攝“動察”。
崇禎四年(1631),劉宗周與陶奭齡配合設立證人社,講學此中。浙東學術自王守仁創立姚江學派后,一傳為王畿,再傳為陶看齡,三傳為陶奭齡,均本于守仁知己之說。在對待王守仁的態度上,宗周早年曾疑其近禪,然至天啟七年(1627)時,“細讀《陽明文集》,始信之不疑,非復早年之態度矣”[19]。劉宗周認為,圣學心法自孔孟歿后,隱而不傳,直至宋儒出,而道復明:“孔孟既沒,傳圣人之道者,濂、洛諸正人也。”[20]自宋儒而后,能夠繼承孔孟之學的,在宗周看來,當為明儒王守仁:“惟是文雅未喪,圣賢代興,朱(熹)、陸(九淵)、楊(簡)、王(守仁)遞相承,亦遞相勝,而猶不無相互得掉,遞留不盡之見,以俟后之人,我知其未有涘也。”[21]尤其是守仁所主張的知己為知,致知己為行,知行合一,“自孔孟以來,未有若此之深切著明者也”[22]。故宗周在證人社初登講席時,便贊守仁之學曰:“此學不講久矣,文成指出知己二字,直為后人拔往自暴自棄病根。”[23交流]但王守仁后學雜于禪說,乃至流弊叢生:“石梁(陶奭齡)之門人,皆學佛,后且流于因果。”[24]實則與守仁主旨相往甚遠。有鑒于此,宗周在講學中“專揭慎獨之旨教學者”[25],以救其弊。宗周認為:“釋氏之學本意天良,吾儒之學亦本意天良。但吾儒自心而推之意與知,其功夫實地卻在格物,所以心與天通。”[26]因此,這一時期宗周的慎獨學說中,在靜存的基礎上還特別強調“格物”的功夫:“孔門之學,無往而不以格致為第一義。”[27]格物是慎獨“真下手處”[28],慎獨是格物的內容,“獨者物之本,而慎獨者,格物之始事也。……慎獨也者,人以為誠意之功,而不知即格致之功也。”[29]
崇禎九年(1636),宗周再次被啟用,卻改授工部左侍郎,“蓋溫體仁諭吏部,故授散秩以遠之也”[30]。是時,明思宗篤信溫體仁,溫氏修黨人之隙,連逐文震孟、錢士升等人。玄月,宗周上疏極言任奸禍國之弊,溫體仁從中作梗,惡言中傷,使思宗年夜怒,竟將宗周革職為平易近。這一經歷讓宗周再次轉而從學,并深有所省。崇禎十年(1637),在《答吳朗公書》中言:“賤體本以勞傷心神而成痼疾,數十年于茲,不謂老而增劇,遂不成支。止因常日事心之功,多不得力,子細簡點,畢竟是從欲惟危。因思濂溪主靜立極之說,是千圣進道法門也。”[31]恰是在這一佈景下,宗周居家深習周敦頤“主靜立極”之說,并以之為基礎,對其一貫所主張的“慎獨”之學做以新的闡釋,“‘主靜立人極’一語,尤為‘慎獨’兩字傳神”[32],進而再一次深化了其慎獨學說。
自周敦頤“主靜立極”之說傳于李侗,李氏遂從喜怒哀樂未發處用功。李侗又傳之朱熹,則變其師說,轉而求諸已發。然朱熹終無所得,不得不再歸之于涵養。宗周則認為,喜怒哀樂時時存于人心之中,“自其所存言謂之中,自其所發言謂之和,不得以肅然不動為未發,以感而遂通為已發。蓋謂存發總是一機,中和渾是一性,故慎獨之功,致中以立全國之年夜本,而達道之和,即此而在。”[33]經過這般從頭闡釋,“千古儱侗支離之弊,一朝頓掃,而濂溪主靜之說,至是而始復明于全國后世也”[34]。依據這一懂瑜伽場地得,宗周對此前的慎獨學說有兩點重要的修改。
其一,修改了靜存與動察的關系。宗周既然認為不得以“靜”為未發,“動”為已發,故崇禎十年在《示金鋐鮑濱兩生》書中曰:“學當求之于靜,其說終謬。道無分于動靜,心無分于動靜,則學亦無分于動靜。”[35]同年,在《書鮑長孺社約》中又云:“正人之學,慎獨罷了矣。無事,此慎獨便是存養之要;有事,此慎獨便是省檢之功。獨外無理,窮此之謂窮理,而讀書以親身經歷之。獨外無身,修此之謂修身家教,而言行以踐履之。其實一事罷了。”[36]此前宗周曾以靜存統攝動察,主張存養為慎獨之功。是時則將存養與動察有機結合,認為慎獨是品德修養與人的認識過程的統一,從而又進一個步驟豐富了慎獨學說的內涵。[37]
其二,強調了誠意與慎獨的功夫。宗周認為,意為心之所存,而依據其對“主靜立人極”的新懂得,既然“所存”謂之“中”,致“中”以立全國之年夜本,則“意”即為“中”,便是“致本1對1教學”。故宗周在崇禎十二年重讀《年夜學》時,即有所新得,“《年夜學》之道,誠意罷了矣。誠意之功,慎獨罷了矣。”而“意”則是止于至善的,“其為物不貳,故曰獨。其為物不貳,而生物也不測,所謂物有本末也”,故“格物致知為誠意而設,非誠之先又有所謂致知之功也”[38]。強調誠意是慎獨最最基礎的功夫,而格物是輔助誠意的方式。
劉宗周回溯道統之源,以孔孟之學為本,重視內圣之學的建構,將“慎獨”作為圣學傳道的“心法”。孔孟以降,構建了從宋儒周敦頤、二程到明儒王守仁,一脈相承的“道統”傳承譜系。宗周重溯道統的盡力,不僅體現了他個人的際遇與心路歷程,更是學術與時代聚會場地融會發展的產物。其慎獨學說自立敬而進,由靜存、格物、靜存動察,最終歸于誠意,在不斷發展變化中得以深化而漸成體系。但是,宗周所構建的這一“內圣之學”,最終是以“救世”為旨歸的:“其要尤在圣明建極于上,亟講正心、誠意之學;諸輔臣啟沃于下,益聯手足、腹心之交,則中興年夜業,端必在茲。”[39]崇禎十六年,宗周所著《證學雜解》二十五則中,第六則有“慎獨功夫必用切實處,見之實行”,提醒了其慎獨學說所具有的社會文明功用。
三、浙東學術在清初的際遇與黃宗羲的應對
劉宗周在順治二年以絕食方法為明朝殉國,“子劉子既歿,主旨復裂”[40]。然劉宗周門生中,惟黃宗羲最能據守師說:“梨洲常日論學,以蕺山薪傳自負。于獨體、意根諸說,持之甚堅。”[41]對于劉宗周的心性瑜伽教室之學,黃宗羲還曾與其同門惲仲升在詮釋師說的問題上產生過不合。據黃宗羲所言,其與惲仲升間的不合,重要是因為惲氏肆意節刪其師有關對“意”的闡釋,因此惹起黃宗羲的不滿。
在黃宗羲看來,“意”乃其師平生治學的基礎地點。在劉宗周的心性論中,將“意”和“心”看作是兩個分歧層次的概念。“意”是心的本體,“心”所指向曰意。“意”是一個比“心”更主要的概念,心是本身的主宰,而“意為心之主宰”[42]。劉宗周的慎獨學說恰是以此為基礎而樹立的:“夫先師主旨,在于慎獨,其慎獨之功,全在‘意為心之主宰’一語,此先師平生辛勞親身經歷而得之者。”[43]故宗周暮年在慎獨學說中,尤其強調要“誠意”。假如對“意”任加刪削,則是動搖了劉宗周“慎獨”學說體系的基礎,因此黃宗羲在“意”的問題上,堅持不與惲仲升茍同。[44]
更為主要的是,黃宗羲是時據守師說還還有深意。自清廷定鼎華夏以后,其“治統”問題便在士人之中惹起爭議。黃宗羲持“華夷之辨”的觀點,不承認清廷的統治位置。他早年在參加反清斗爭掉敗后,不得不退隱山居,但其排滿之心卻并未消減,轉而赍志向學。康熙元年,黃宗羲著《明夷待訪錄》初稿成,梁啟超師長教師道:“當時遺老以順治方殂,光復有日,梨洲正欲為代清而興者說法耳。”[45]同年,又與文秉、徐枋等明末遺平易近聚會于蘇州靈巖山,“縱談七晝夜”。[46]可見,直至康熙初年,黃宗羲仍然猛攻“遺平易近”思惟。其師劉宗周在清初為明朝殉國的節義,讓黃宗羲倍加推重,而“慎獨”學說恰是這一節義觀的理論基礎。黃宗羲據守師說,“使吾道復顯于世,有以待夫后之學者”[私密空間47],這實際上體現了作為文明遺平易近的黃宗羲,“為六合保元氣”的一種社會幻想。
但是劉宗周學說在清初所面臨的最年夜挑戰,并不是來自于同門內部間的不合,而是來自于當時社會上“尊朱斥王”的學術風氣。康熙初年,“清圣祖倡導程朱學,孫承澤、熊賜履輩琢磨風氣,專以詆毀陽明為事”[48]。時人湯斌亦云:“陽明之學,當時爭論已多,近日名公卿聲名權力震全國,辟之不遺余力矣。”[49]陸隴其稱,“山陰(劉宗周——引者)之說,不當采取,以惑學者”,認為劉宗周之學“以為興起之師則可,以為成德之師則不成”[50]。
王守仁與劉宗周都是浙東學術的健將,當時社會上的這種排擠王守仁、否認劉宗周的學術風氣,實際上便是浙東學術在清初所面臨的一種逆境。黃宗羲之師教學場地劉宗周學本姚江,主張對王學的修改。黃宗羲據守師說,亦主王學,因此對詆毀王、劉之學的社會風氣,深為不滿:“數百年來,儒者各有所長,暴于當世,何如假托朱子者,取其得朱子之磋商撞著者,概指之為異學而抹殺之乎?”[51]康熙十五年(1676)以后,黃宗羲將精神用于《蕺山學案》的纂修上,“先師沒后,梨洲黃子特闡其義”[52],重點闡發了有關“意念”的學說,企圖重申師說,以拯救當時的學術流弊;并在此基礎上,開始了《明儒學案》的纂修,“某為《明儒學案》,高低諸師長教師,深淺各得,醇疵互見。……間有發明,一本之先師,非敢有所增損其間。”[53]但在明史館《理學傳》事務后,黃宗羲的這一盡力變得尤為艱辛。
清康熙年間重開明史館后,在擬議《明史》凡例時,館臣中有欲本《宋史·道學傳》之例,“以程朱一派另立《理學傳》”,但卻以王守仁、劉宗周等人因分歧于程朱而被消除在外。尤其斥浙東學術諸公“最多流弊”,因此“不用立傳,附見于江西諸儒之后可也”[54]。這一主張惹起極年夜爭議。康熙二十一年(1682),黃宗羲致書明史館臣,以相駁難。他從“道統”的源流上立論,認為宋儒周、程諸子,皆傳孔孟之學,“以視孔子,則猶然在門生之列”,若在《儒林傳》外,另立程朱學派為《理學傳》,“在周、程未必減輕,而于年夜一統之義乖矣”[55],儼然以“衛道”自任。
黃宗羲本于其師劉宗周,亦以闡承王學的道統為己任:“(宗羲)身值姚江、山陰故鄉,流風地點,故以闡承道統、發明心性自負。”[56]他將朱學到王學的發展看作是理學內部的一種學術流變,尤其強調王守仁、劉宗周在這一學術流變共享會議室中所肩負的學術傳承意義:“向無姚江,則學脈中絕;向無蕺山,則流弊充塞。凡海內之知學者,要皆東浙之所衣被也。今忘其衣被之功,徒訾其流弊之掉,無乃刻乎?”[57]可見,在黃宗羲看來,劉宗周應當接續王守仁,進“道統”譜系中。
明史館臣極力推重程朱之學,也與康熙帝的態度親密相關。康熙帝嘗云:“自宋儒起而有理學之名,至于朱子能擴而充之,方為理明道備。后人雖雜出議論,總不克不及破萬古之正理。”[58]程朱理學已愈加為官方所認可。明史館臣欲立《理學傳》,實際上是欲從國家層面以尊奉程朱學派為道統,將陸王學派排擠于外。
在這一佈景下,黃宗羲試圖為王守仁、劉宗周共享空間承續“道統”的盡力必定分歧時宜。但至多成書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以后的《明儒學案》一書[59],首列《師說》,又以《蕺山學案》一卷殿后,“要其微意,實以大批屬姚江,而以崇仁為啟明,蕺山為后勁”[60]。四庫館臣亦云:“初黃宗羲作《明儒學案》,采摭最詳,顧其學出于姚江,雖于河津一派,不敢昌言排擊,而于王門末流諸人,流于猖獗恣肆者,亦頗為回護。”[61]則黃宗羲對有明一代學術史的總結,既是對當時社會上“尊朱貶王”學風的一次反撥,又是企圖在廟堂之外為王守仁、劉宗周確立正統學術位置的一次宣揚。[62]
四、結語
浙東學術在明末清初的傳衍問題,實質上是明末清初社會變革中的思惟重建任務在學術上的反應。清廷在進主華夏以后,經過順治年間的“再造正統”戰略,在政治上已經確立了政權的符合法規性,[63]但這種符合法規性還需求進一個步驟從歷史淵源上尋找一種公道的思惟依據。自康熙初年,清廷的統治戰略逐漸轉向崇文重道。康熙帝深知,“萬世道統之傳,即萬世治統之所系”[64],故在政權日益穩固的佈景下,開始重視“道統”的建設。而對于生涯在明清易代之際的士人而言,他們既經歷了晚明朝政的腐敗頹敗,又親歷了滿清“異族”的進主華夏。尤其是那些深受傳統文明感染的家教江浙地區士人,時局的變遷激發了他們經世之志。一些有識之士雖然退隱于政壇,卻將經世的方法轉向了學術,故而在思教學惟文明領域興起了一股重建道統的思潮。但清廷與平易近間士人在重構道統譜系的問題上產生了不合,清初浙東學術傳衍中所碰到的問題,就是在這一時代佈景下的產物。
劉宗周通過追溯道統,以發明心性之學而創立了自成體系的慎獨學說;其門生黃宗羲以學術史的總結適時據守、宣揚師說,亦將闡承道統視為己任。浙東學術從劉宗周私密空間密黃宗羲的這一傳衍過程,始終蘊含著劉宗周、黃宗羲師徒重建道統的幻想。這一觀念亦在其后學中傳衍。黃宗羲門生萬斯同嘗著《儒林宗派》,“明以來談道統者,揚己凌人,相互排軋,卒釀門戶之禍,流毒無窮。斯同目擊其弊,因著此書。”[65]全祖看在纂修《宋元學案》時也曾有對“浙東學統”的深刻闡發。[66]“道統”儼然成為一條溝透明末清初浙東學人思惟、學術與社會間互動的紐帶,是浙東學術在明末清初一脈相傳的內在動力。
盡管劉宗周、黃宗羲師徒重建道統的盡力沒有獲得清廷的認可,但這一思惟因子卻深深根植于浙東學人的治學之中,并發揮了積極的社會文明功用。以史學為例,黃宗羲“始謂學必源本于經術,而后不為蹈虛;必證明于史籍,而后足以應務”[67]。其將史學定位成“應務”,已經超越了學術的意義。在黃宗羲看來,“為故國存信史”應當是史學主要的社會文明功用:“余草澤窮平易近,不得名公鉅卿之事以述之,所載多亡國之年夜夫,位置分歧耳。其有裨于史氏之缺文一也。”[68]其所著學案體史籍《明儒學案》“論學最為詳備,窺其意旨,取培植名教、砥礪風節者多”[69]。故其治史與以往偏主考訂治史的學者分歧,往往多重視于“當身現代之史”與“文獻人物之史”,錢穆師長教師道:“重現代、尊文獻之精力,一傳為萬季野,再傳為全謝山,又傳為邵二云、章實齋。浙東史學,遂皎然與吳、皖漢學家以考證治古史者并峙焉。”[70]道光二年(1822),清廷將劉宗周從祀文廟,[71]蓋因宗周“足闡揚忠藎,培植綱常”[72]。這是清廷對浙東學術社會意義的最終認可。
(原文發表在《云南師范年夜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1期)
注釋:
[1]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太原:山西古籍出書社,2006:44.
[2]有學者指出,遭到明末清初社會變革的影響,劉宗周卒后其學至多已決裂為三派。參見王汎森.清初思惟趨向與《劉子節要》——兼論清初蕺山學派的決裂.載王汎森.晚明清初思惟十論[M].上海:復旦年夜學出書社,2004:261.
[3]黃宗羲.蕺山學案·忠端劉念臺師長教師宗周.明儒學案[M].卷62.北京私密空間:中華書局,2008:1514.
[4]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萬歷三十一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33.
[5]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萬歷三十二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35.
[6]劉宗周.敬循使職疏.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16.
[7]劉汋.蕺山師長教師年譜[M].萬歷四十一年條.清光緒23年(1897)刻本.
[8]劉宗周.妄語被糾據疏質明以彰公平揭.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282.
[9]劉宗周.與周生書.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394.
[10]劉宗周.三申皇極之要疏.劉蕺山集[M].卷3.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94冊.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356.
[11]劉宗周.與陸以建年友書四.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301.
[12]劉宗周.與陸以建年友一.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298.
[13]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天啟五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111.
[14]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天啟五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111.
[15]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天啟六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119.
[16]劉汋.蕺山師長教師年譜[M].天啟六年條.清光緒23年(1897)刻本.
[17]劉宗周.學言上.劉宗周選集[M].第2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381.
[18]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天啟六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121.
[19]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天啟七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127.
[20]劉宗周.重刻尹和靖師個人空間長教師文集序.劉宗周選集[M].第4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6.
[21]劉宗周.張含宇師長教師遺稿序.劉宗周選集[M].第4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56.
[22]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天啟七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127.
[23]劉汋.蕺山師長教師年譜[M].崇禎四年條.清光緒23年(1897)刻本.
[24]黃宗羲.蕺山學案·忠端劉念臺師長教師宗周.明儒學案[M].卷62.北京:中華書局,2008:第1514頁.
[25]劉汋.蕺山師長教師年譜[M].崇禎四年條.清光緒23年(1897)刻本.
[26]黃宗羲.蕺山學案·語錄.明儒學案[M].卷62,北京:中華書局,2008:第1516頁。
[27]劉宗周.年夜學古記約義.劉宗周選集[M].第1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648.
[28]劉宗周.年夜學古記約義.劉宗周選集[M].第1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648.
[29]黃宗羲.蕺山學案·年夜學雜繹.明儒學案[M].卷62.北京:中華書局,2008:1591.
[30]姚名達.劉宗周年譜[1對1教學M].崇禎九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216.
[31]劉宗周.答吳朗公書.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447.
[32]劉宗周.中庸首章說.劉宗周選集[M].第2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301.
[33]劉汋.蕺山師長教師年譜[M].崇禎十年條.清光緒23年(1897)刻本.
[34]劉汋.蕺山師長教師年譜[M].崇禎十年條.清光緒23年(1897)刻本.
[35]劉宗周.示金鋐鮑濱兩生.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337.
[36]劉宗周.書鮑長儒社約.劉宗周選集[M].第4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118.
[37]參見衷爾鉅.蕺山學派哲學思惟[M].濟南:山東教導出書社,1993:101.
[38]姚名達.劉宗周年譜[M].崇禎十二年條.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270.
[39]劉宗周.備陳全國治亂之機以資匡濟以仰紓宵旰萬一疏.劉宗周選集[M].第3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交流,2007:174.
[40]黃宗羲.劉伯繩師長教師墓志銘.黃宗羲選集[M].第20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348.
[41]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49.
[42]黃宗羲.蕺山學案·來學問答.明儒學案[M].卷62.北京:中華書局,2008:1557.
[43]黃宗羲.答惲仲升論劉子節要書.黃宗羲選集[M].第19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195.
[44]關于黃宗羲與同門其他門生間的爭論,參見趙園.劉門師門舞蹈教室生——關于明末清初1對1教學的一組人物[C].新國學研討.第1輯.北京:國民文學出書社,2005:163—228.
[45]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太原:山西古籍出書社,2006:50.別的,關于學術界對黃宗羲著《明夷待訪錄》動機的爭議,參見魚宏亮.晚明政治危機與《明夷待訪錄》的寫作動因[J].《清史研討》,2教學003(4).
[46]黃炳垕撰、王政堯點校.黃宗羲年譜[M].卷中.北京:中華書局,2006:32.
[47]李鄴嗣.黃師長教師六十序.杲堂文鈔[M].卷2.清康熙17年(1678)刻本.
[48]梁啟超.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太原:山西古籍出書小樹屋社,2006:54.
[49]湯斌.答張承武書.湯子遺書·續編[M].卷1.清同治9年(1870)刻本.
[50]吳光酉重編.陸稼書師長教師年譜定本[M].卷上.雍正6年(1728)刻本.
[51]黃宗羲.惲仲升文集序.黃宗羲選集[M].第19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4.
[52]董玚.劉子全書·抄述.劉宗周選集[M].第6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690.
[53]黃宗羲.明儒學案原序.黃宗羲選集[M].第19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68.
[54]劉承幹.徐健庵修史條議.明史例案[M].卷2.四庫未收書輯刊.5輯4冊.北京:北京出書社,2000:5個人空間56.
[55]黃宗羲.移史館論不宜立理學傳書.黃宗羲選集[M].第19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194.
[56]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168.
[57]黃宗羲.移史館論不宜立理學傳書.黃宗羲選集[M].第19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193.
[58]康熙帝.理學論.張玉書等奉敕編.圣祖仁天子御制文集第四集[M].卷21.影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99冊.臺北:商務印書館,1986:532.
[59]陳祖武.清代學術源流[M].北京:北京師范年夜學出書社,2012:51.
[60]莫晉.明儒學案·序[M].北京:中華書局,2008:12.
[61]紀昀.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收拾本)[M].卷58史部傳記類.北京:中華書局,1997:817.
[62]黃宗羲暮年對其師劉宗周的心性之學有所變通,據錢穆師長教師言:“梨洲暮年思惟,實較其拘執蕺山慎獨之訓者,遙為深透也。”參見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29—30.
[63]參見孔定芳.清初朝交流廷與遺平易近關于“治統”與“道統”符合法規性的較量[J].江蘇社會科學,2009(2)
[64]薛治點校.日講四書解義序[M].北京:華齡出書社,2012:1.
[65]紀昀.欽定四庫全書總目(收拾本)[M].卷58史部傳記類《儒林宗派》條.北京:中華書局,1997:第817頁。
[66]參見陳祖武、朱彤窗.乾嘉學派研討[M].石家莊:河北國民出書社,2011:146——149.
[67]全祖看.甬上證人書院記.朱鑄禹校注.全祖看集匯校集注[M].中冊.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0:1059.
[68]黃宗羲.南雷訂婚凡例四則.黃宗羲選集[M].第11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12:第83頁。
[69]王昶.明儒學案跋.春融堂集[M].卷44.上海:上海文明出書社,2013:787.
[70]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M].北京:商務印書館,1997:35.
[71]清宣宗實錄.卷32“道光二年閏三月辛卯”條.清實錄[M].北京:中華書局,1986:576.
[72]明臣劉宗周從祀文廟上諭.劉宗周選集[M].第6冊.杭州:浙江古籍出書社,200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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